

梁平局在开展红盾打假保春耕的基础上,采取“4321”措施,着力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工程,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切实打造“12315”品牌,树红盾新形象。
四化:一是“12315”处置即时化,以数字化工商为依托,使“12315”网络成为移动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反映迅速、查处及时、答复满意;二是经营监管社会化,充分整合农村消费维权网建设成效,让义务监督员全面参与到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构筑八小时之外的工商农资监管“防火墙”;三是农资市场检查日常化,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资格,验明农资合格证明和标识,并深入到农民家中抽查其购买的种子质量;四是农资经营连锁化,为加强源头管理,防止一些不法商贩上门推销农资商品,杜绝不正当的进货渠道,联合农业部门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重新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实行连锁经营方式,所需货源实行统一配送,强化经济户口管理,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三书:一是县局与科所签订《农资监管责任书》,落实执法责任,责任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二是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农资质量安全保证书》,监督经营户严格按照保证书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假冒伪劣,要求经营户对销售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农资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对已经售出农资采取补救和赔偿措施,并及时向工商所报告处理结果;三是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配合追查假冒伪劣农资承诺书》,对销售中自行发现和或者经农民使用后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要保证配合工商所对货源和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踪调查,不得隐藏、提供伪证,或者拒绝配合。
二帐:一是进货台帐,采取索证索票方式,审验农资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农资合格证明和标识,由经营户如实记录每种农资的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二是销售台帐,由经营户记录销售的农资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一卡:要求经营户在销售时给每个客户发一张“信誉卡”,标明所销售的农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等级等,同时在显眼的地方标注“12315”投诉举报电话。(梁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