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盛局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整治。
一是加强领导,措施落实。分局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监管、确保安全规范经营的的责任感,做到加强领导,措施落实,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注册科、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局下发了实施意见,将对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监管工作重点考核,各工商所抓好落实,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把公众聚集场所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前置审批审查,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商登记管理。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对未经消费部门验收合格的娱乐场所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消防、公安、文化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做到互通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公众聚集场所清理整顿检查。
四是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巡查和专项整顿检查。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巡查力度,检查安全、规范经营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查处取缔未经登记公众聚集场所无照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了1次拉网式检查,检查已登记网吧31户、电子游戏厅16户、洗浴场所4户、歌舞娱乐场所19户;对曾经经营现已停业的洗浴场所11户、电子游戏场所21户将再次进行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万盛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