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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工商局开展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 秀山县工商局重庆代办外贸公司开展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05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59301522571648.shtml

     石柱县地处渝东南片区,食品经营户数量相对较少且分布散乱,但经营种类繁杂,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石柱县工商局抓住《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利契机,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采取了“三结合”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石柱县2009年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一、全面摸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首先,石柱局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摸查,要求各工商所务必查清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总量、超市数量、商场数量及农贸市场内食杂店数量等,各监管干部需“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分布图。同时,逐户下发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宣传告知手册及宣传单、“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分别与各经营户签订了“销售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并重点就《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重点法条及开展食品整治专项行动等进行了宣讲。告诉业户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讲明道理,让其自觉配合工作。到目前为止,辖区内1266户食品经营户已全部领到了台账、宣传手册,并签订了《销售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

     二、指导建立台账与建立索票索证制度相结合

     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石柱局分别指导建立了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一是指导农贸市场建立统一的电子台账。要求市场开办方购置建立电子台账必备的电脑等设备,组织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目前城区内的5个市场均已建立起了统一的电子台账。二是指导超市建立台账及索票索证制度。由于超市食品种类繁多,且大多原本就已建立了电子台账,为避免重复劳动,对超市建立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的具体做法是,以建立电子购销台账为主,辅之以建立纸板台账;同时,所有食品均必须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三是指导食杂店建立台账。到目前为止,已对辖区全部食杂店的经营者进行了填写指导。

     三、检查敦促与及时惩处相结合

     为敦促食品经营户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今年以来,石柱局每周都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为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情况以及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发现未进行相关登记及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进一步指导。同时,石柱局还加大了对无照食品经营及销售不合格食品经营户的查处力度。仅5、6月份取缔了无照食品经营户4家,立案查处涉嫌违反“特别规定”的案件1件。(石柱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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