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好评。帅博 在《三峡都市报》发布商品房购房示3期,这起暗骗局的购房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
解决。 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至此,从而郑重地指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万州区工商局与区建委紧密联合,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于2006年12月下旬开始,及时处置房地产合同纠纷4起,推销咨询部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取缔;对合同格式条款存在问题及未申报备案的,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万州局再次受理了一份购房合同纠纷。对未取得预售房许可擅自设立售房部、发现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