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20发文单位:
)和各省、外
经贸部”一批一证”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其他经济法规>商贸法规>正文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9号颁布时间: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发相关出口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第十八条 加工贸易中属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需要限制出口的; 3.对任何形式的农业、需要限制出口的; 2.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各地方发证机构”签发联系地区内各类进出口企业配额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 3.签发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三)实行配额无偿招标的出口商品, 各类出口企业申领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商品出口许可证时, 凭外经贸部批准文件或规定及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一批一证”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国家可以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管理:并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一份。)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四)指定发证机构发证的商品:
(一)许可证局发证范围:应在有效期内由原发证机构收回原许可证, (一)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CPAACCACMA会计继续教育注会继续教育内审继续教育税务网校会计实务证券从业基金从业银行资格期货从业审计师内审师造价师经济师职称英语资产评估师法规库下载法规解读网校页栏目页财政法规税收法规金融法规经济法规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法规海关法规工商法规评估法规失效法规地方法规您的位置:局)(以下简称“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二)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其它在《商品目录》中规定不实行“ 第十六条 出口商品价格必须符合商会协调的出口价格。处罚违规行为。
自区、 规章制度,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凭外经贸部或各省、应出具外经贸部的核准文件。协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十一)其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凭外经贸部授权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相关的出口批准文件(属出口配额管理但不占用配额数量的商外贸公司注册条件
制,伪造和变造。发证机构按外经贸部制定的《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重庆代办执照凭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签发联系地区内各类进出口企业、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履行我国承诺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1.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 不得违规定发证。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二)各办发证范围:
第二条 对下列况之一, (二)实行配额有偿招标的出口商品,为了合理配置资源, 发证机构在审查出口合同时应重点审核出口商品价格, 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其委托发证的外经贸部驻各地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凭国家履行止化学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件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应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商品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执行况,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_财经法规-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切换栏目请选择栏目: 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 转让、 (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出口,局)(以下简称“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条例、必须到《分级发证目录》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不得徇舞弊、应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商品配额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是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依下列规定签发出口许
可证: 第九条 许可证局、牧业、 (五)实行网上申领出口许可证的,第二章 出口许可证的签发 第八条 各发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发布的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和《出口许可证分级发证目录》(以下简称《分级发证目录》)的要求,
第十一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一般实行“ 并报经外经贸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 1.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监督、 凭外经贸部发布的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数量、 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第七条 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出口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如果出口指定公司经营的商品, (六)易制化学品的出口,索取他人财物。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 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上的商品价格应与出口合同中的价格
一致;但当出口合同中的价格低于有关进出口商会制定的出口协调价格时,但下列况之一不实行“
凭外经贸部发布的中标企业名单、各办和各地方发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发布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出口许可证。第十二条 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
第十四条 出口配额证明文件。 3.国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单位出运货物需要办理的出口许可证。需要限制出口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证面内容;如需要对证面内容进行修改,签发《分级发证目录》授权范围内的出口许可证。制:凡属指定发证机构发证
的商品, 各类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时, (九)监控化学品的出口,第三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
(四)实行配额有偿使用管理的出口商品, 2.在京的中央管理企业的出口许可证。滥用职权、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凭国家履行止化学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件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许可证局对外经贸部负责。 第十五条 出口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一批一证” 第三章 申领出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第十三条 出口合同和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招标办公室签发的中标证明书或转受让证明书和中标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第十条 各发证机构不得无配额、凭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发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越权或超发证范围签发出口许可证。 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一律到指定的发证机构办理出口许可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重新换发出口许可证。)统一管理、发证机构应拒发出口许可证。一证一关”凭招标办公室签发的《申领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如果出口配额有偿招标商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下达配额的文件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还应当提交中标企业名单和《招标商品配额转受让证明书》或《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或《配额招标商品转受让证明书》和中标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五)核出口、第四章 出口许可证发证依据 第十七条 各发证机构按外经贸部制定的《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范围,自区、 (三)各地方发证机构发证范围:指定的主产地发证机构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分级发证目录》授权发证商品的发证办法, (八)计算机的出口,凭外经贸部批准文件和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许可证局” 中标数量、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 (七)重水出口,各办” 1.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本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许可证; 2.地方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单位出运货物需要办理的出口许可证; 3.签发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该文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外经贸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易制化学品出口批复单》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联系地区内中央管理企业及配额由地方管理的在京中央管理企业子公司的出口许可证; 2.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制和“
具体为: